現在參加《經濟法概論(財)》考試的考生都 是財經類專業的考生,對于法律知識知之不多,而《經濟法概論(財)》又是一門多學科,因此,知識結構的使得不少考生對考試產生了畏難情緒,有的自始至終對 自己沒有信心。我們認為,要考好這門課,應當有足夠自信心,如果沒有自信心,就等于失去了一些動力,而動力不足,復習當然難過。因此,考生應當要樹立起必要的自信心。有了自信心,才會產生意想不到的能力、技巧和精力。當然,自信心并不是盲目的,考生應當正確 地分析自己的優勢和劣勢,揚長避短,獲取勝利。從目前參加考試的考生來看,30歲以下居多,他們年齡較小,社會實踐較少,理解、分析、歸納能力較差,這是 他們的劣勢;但是,這些考生大多沒有成家,時間較多,記憶能力也強,這又是他們的優勢。這些考生可以多從這方面考慮:自己之長,正是別人之短,只要自己多 下一些功夫,掌握課程內容是不成問題的。有這種心理支撐,再大的困難也是能夠克服的。
只有心理有克服困難的欲望,才能最終在面對考試的時候,才能從容鎮定,通過考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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